关于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

时间:2022-09-21作者:文章来源:马克思主义学院浏览:963

各单位:

 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,有效防控火灾事故,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以保安全、保底线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公安部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》和《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环境综合管理实施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 按照学校要求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关于锂电池的安全管理

  各单位要对锂电池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自检自查,以“锂电池谁使用、安全谁负责”为原则,落实校内锂电池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,要建立完善的锂电池管理档案,内容包括:型号、厂商、技术参数等基本信息;购买、报废、维护保养时间;充放电时间、电量百分比。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,遵循“即用即充,即充即用”的原则正确使用锂电池,严禁私自拆改电池组,锂电池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条件完备的实验室内。

  二、关于电动车的安全管理

  1.禁止个人使用的电动车、电动滑板车、电动平衡车等进入楼宇,或将电池带入楼宇内充电;

  2.各单位因公使用电动车需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,并明确安全责任人,制定安全管理制度。电动车禁止在楼宇大厅、疏散通道、楼梯间、楼宇出入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工作室、场馆等其他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部位停放、充电或将电池带入充电。电动车需设置专门的充电区域,由取得资质的电工安装符合标准的固定电源,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。充电时需有人值守,充电后及时将电源关闭。

  三、关于燃气的安全管理

 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《哈尔滨工程大学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“百日行动”工作方案》,认真分析本单位燃气安全形势,开展燃气安全警示教育,及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,建立隐患台账,狠抓末端工作落实。 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全保卫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9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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